点击:978 宣布时间:2024-02-26
日前,浙江省发改委宣布《省生长刷新委关于调解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》 (浙发改价钱〔2024〕21号),进一步包管电力清静稳固供应,增进能源绿色低碳生长。
01实验规模
大工业电价用户需整年执行峰谷分时电价(不包括国家有专门划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等)。
一样平常工商业电价用户可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,选定后12个月内坚持稳固。
02执行时间
大工业电价用户于2024年3月1日起执行;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的一样平常工商业电价用户分阶段执行,其中1-10(20)千伏及以上的一样平常工商业电价用户于2024年6月1日起执行,不满1千伏的一样平常工商业电价用户于2024年9月1日起执行。浙江电力现货市场运行时代,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尚有划定的,从其划定。
03峰谷电时段及电价浮动比例
(二)试行重大节沐日深谷电价。春节、劳动节、国庆节10:00-14:00设置为深谷时段,三个节沐日详细时间以国家宣布为准。
(三)调整峰谷电价浮动比例,详细见表2。浮动比例以平段电价为基础,平段电价包括上网电价、上网环节线损用度、系统运行用度、输配电价(不含容(需)电价)、政府性基金及附加。
04其他事项
(二)各级生长刷新部分要增强对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解读和宣传,实时回应用户关切,报告执行效果。
(三)各级电网企业要加速开展计量收罗装备和电费结算系统的调解事情,提前将政策见告用户,确保政策平稳执行
————九游会J9智联电管家转载